溪丘湾乡葛藤坪村省级美丽乡村创建奖补项目公告
溪丘湾乡葛藤坪村省级美丽乡村创建奖补项目公告
发布日期:2024-11-16 08:36:37
发布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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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11-27 09: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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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监管地:巴东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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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溪丘湾乡葛藤坪村省级美丽乡村创建奖补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或供应商客户端。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11月27日09点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422823202406000327;
2、采购计划备案号: 422823-2024-01189
3、项目名称: 溪丘湾乡葛藤坪村省级美丽乡村创建奖补项目
4、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 256.361263 (万元)
6、最高限价: 256.361263 (万元)
7、采购需求:
(1).葛藤坪村金叶湾小区移民广场改造升级;新建休闲凉亭3座;小区安装监控系统1套、各入口安装电子道闸门共4套;新栽绿化树(花)、装修灰砖花池、安装防护栏、安装附坡铝芯网;增设垃圾亭4个。具体实施内容详见施工设计图纸中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内容。
8、合同履行期限: 2年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 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 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 中小微企业
14、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 0%
14、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 0%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 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须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承接本项目的供应商应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 。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信誉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和良好的社会信誉。 2.拟任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市政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注册建造师资格且须是申请人本单位注册人员;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市政工程专业中级以上(含)技术职称;施工员(市政)、材料员、质量员(市政)应具有有效的资格证或上岗证;企业法定代表人(A类)、项目负责人(B类)、安全员(C类)须提供“三类人员”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注:2017年2月1日后新办证换证的“三类人员”在“安管人员考核系统”中打印考核合格人员信息。投标人通过网络打印的带有二维码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视为原件,可不加盖考核部门公章)。3.在我县开展建筑活动的省内、外企业和人员信息以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公示的信息为准(供应商提供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后的查询结果并加盖单位公章)。4根据《关于落实相关规定的意见》(恩施州人社函[2017]35 号)、恩施州人社发【2016】23 号文的规定,供应商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未出现因非法拖欠劳动者工资而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供应商须 作出相应承诺,否则供应商将被视为无效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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