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长市水保工作队关于中央水利发展资金淤地坝安全监测设施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中央水利发展资金淤地坝安全监测设施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子长市财政局一楼101室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11月28日 10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CCG2024-D094
项目名称:中央水利发展资金淤地坝安全监测设施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84,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中央水利发展资金淤地坝安全监测设施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 684,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 684,000.00元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90个工作日完成供货及安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中央水利发展资金淤地坝安全监测设施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2.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4《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 2.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2.6《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2.7《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2.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2.9《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2.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的通知》(陕财办采〔2018〕23号)相关政策、业务流程、办理平台; 2.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相关政策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3号); 2.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4号); 2.13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中央水利发展资金淤地坝安全监测设施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3.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3.2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参加,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3.3社保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5信用记录: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 3.6投标人出具参加政府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纪录的书面声明 3.7控股管理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高级会员及询价会员,查看投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