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济南站济南东等站消防设施改造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4-11-17
竞争性谈判
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济南站 济南东等站消防设施改造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jnz-sbk-2024-040)
-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济南站 济南东等站消防设施改造采购人为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济南站,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济南东站南站房消防控制室、候车室机房、出站层配电间消防EPS电源蓄电池更新196节,其中12V-65AH型6组、180节,12V-26AH型1组、14节,12V-12AH型1组、2节。采购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济南东等站消防设施改造(具体内容见采购文件) -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供应商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并符合招标项目施工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2.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查询方式: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 3.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方式: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creditchina.gov.cn/)查询。 4.近一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应无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查询方式:通过“中国裁判文书”查询。 5.没有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查询方式: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creditchina.gov.cn/)查询。 6.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 7.投标人须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专业技术性能和售后服务人员,投标人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 8.投标人须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其以上企业资质; 9.投标人的自然人股东、出资人或实际控制人不属于济南局集团公司机关部门及招标人的一般工作人员,未聘任济南局集团公司机关部门及招标人的一般工作人员担任高级职务、业务代表。。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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