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四十里堡镇黄花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4-11-17
竞争性谈判
沂水县四十里堡镇黄花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
项目编号: SDGP3702000280
项目名称: 沂水县四十里堡镇黄花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59.56 万元
最高限价: 59.56 万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 30 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
-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节能环保、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 2020 〕 46 号)文件规定,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的采购项目,大型及以上企业不具有参与资格,投标供应商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①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合格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或五证合一的只需提供带有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投标产品、所提供服务和工程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标准、法规和产业、行业标准; ②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 ③ 供应商应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环境工程(污染修复工程或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④ 投标供应商不得存在控股关系、母子公司关系或供应商单位法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法人、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人事兼职管理关系 ; ⑤ 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信息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 )公布为准,“信用中国”无不良记录及“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记录; ⑥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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