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能源黑龙江省肇东市100MW光伏发电光伏等4个项目控制性详细规划报告、修建性详细规划报告编制项目公告
1.采购条件
根据有关计划安排,采购人三峡新能源肇东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对三峡能源黑龙江省肇东市100MW光伏发电等4个项目控制性详细规划报告、修建性详细规划报告编制项目进行 ✓ 竞争性谈判采购 ,本项目 ✓ 采购人自主采购 。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发布采购公告。
2.采购范围
①按照政府相关部门标准,开展黑龙江省肇东市三峡能源100MW光伏项目(仅升压站)、肇东市100MW/200MWh独立共享储能示范项目(升压站及场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报告(文本、说明书、图纸)、修建性详细规划报告(方案册、规划蓝图与建筑蓝图)编制工作,最终成果需满足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办理要求。
②按照政府相关部门标准,开展三峡能源黑龙江省肇东市200MW风电项目(风机基础、箱变基础及道路)、肇东市德昌200MW风电项目(风机基础、箱变基础及道路)控制性详细规划报告(文本、说明书、图纸)编制工作,最终成果需满足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办理要求。
服务期:计划服务期180日历天。计划服务开始日期:2024年12月16日,计划服务结束日期:2025年6月13日(具体服务开始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3.供应商资格要求(以下条件需同时具备)
资质条件: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②具有乙级及以上城乡规划编制资质证书;
业绩要求:自2021年1月1日至一次报价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同时具有至少1个控制性详细规划报告编制业绩和至少1个修建性详细规划报告编制业绩(需提供合同扫描件等有效证明文件);
信誉要求:未处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报价)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财务要求:2021年至2023年无连续两年亏损;
其他要求:报价人不能作为其它报价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报价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报价。
采购人✓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采购人✓不接受代理商报价。
4.供应商征集
本次采购采用 ✓ 公开征集 的方式确定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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