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华润水泥(惠州)有限公司2025-2026年石灰石骨料加工服务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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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润水泥(惠州)有限公司
2025-2026年石灰石骨料加工服务项目
资格预审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Z)ZSGG20241118015号
根据项目进度,华润水泥(惠州)有限公司2025-2026年石灰石骨料加工服务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本标段采用资格预审方式。
一、项目基本情况
招标人:华润水泥(惠州)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华润水泥(惠州)有限公司 项目规模:70万吨/年 项目资金来源:自筹 招标编号:D26011424FZ0004 项目名称:华润水泥(惠州)有限公司 标段名称:2025-2026年石灰石骨料加工服务项目 招标内容和范围:1、对生产爆破后的石灰石夹石进行破碎、筛分及转运处理,产生四种成品,粒度分别为0-5mm、5-10mm,10-26mm,26-31.5mm。要求单台设备产量不小于200t/h,成品全部为甲方外销。提供满足骨料所需生产量的破碎机、筛分设备、上料设备、转运设备、装车设备,生产过程自带动力系统及降尘设备实施等。 交货期/工期:24个月 注:详细内容见资格预审文件,以资格预审文件为准。
二、申请人资格能力要求
1.申请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2.申请函签字盖章:有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签字)或加盖投标人公章
3.申请文件格式:符合第二卷“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的要求
4.联合体申请人(如有):不接受联合体
5.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6.安全承诺书、安全预评价:请上传签字、盖章确认的《安全承诺书》,需提供《承包商安全预评价表》内相关评价项目的材料,评分不低于60分
7.限制投标的情形:本项目不接受限制投标情形的单位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报价,且在采购活动的任何环节含合同履约阶段一经发现,则所相关的供应商投标/报价无效且我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限制投标情形: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
(1)前述单位负责人,主要包括两类人员,一是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也称法人代表),即是指依法代表法人单位行使职权的负责人,如国有工业企业的厂长(经理)、公司制的董事长、国家机关的最高行政官员等;二是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负责人,即是指依法代表非法人单位行使职权的负责人,如代表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等。
(2)在采购活动中 ,经查实投标单位符合招标投标法律法规规定的串通投标情形,按串通投标处理。
详见附件:限制投标情形的定义(供应商须知)2023版。
8.企业征信:企业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9.廉洁合规承诺书:报名/报价单位需承认我方的廉洁合规承诺书,签章(或签字)并盖章上传。
10.其他要求:无 备注:
三、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四、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5日23时59分2、获取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供VIP会员查阅)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查看投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