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分行2025-2027年车辆配驾服务项目项目招标公告
江苏
-盐城市
对其中国建设银行盐城分行 2025-202 7 年配驾外包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中国建设银行盐城分行2025-202 7 年配驾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1.2项目地点:江苏省盐城市。
1.3资金来源:自筹并已落实。
1.4招标内容:中国建设银行盐城分行2025-202 7 年配驾外包服务采购。
1.5招标编号:JS240237/0 3
1.6服务期限: 合同期限拟采用 “2+1”模式,即先签订期限为两年(2025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的合同,到期前如乙方经考核满足甲方要求且双方无异议, 经审批后 本合同继续顺延一年。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提供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
2.2投标人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2.3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须为项目组全体成员缴纳社保 (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2.4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提供2023年6月以来至少连续6个月的缴税记录及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
2.5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含)以来,具有承担过驾驶员服务外包服务(不含车辆租赁)项目业绩,须提供合同原件及相对应的结算发票扫描件 (须附合同原件扫描件及合同期内任意一张清晰发票扫描件 加盖公章 )。
2.6投标人当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须提供上述网站相关信息查询截图。投标人提供的截图如不符合要求,以招标代理机构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2.7近3年生产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此不良记录是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有商业欺诈、质量伪劣、等实质性侵害招标人权益的情形。
2.8当前未处于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等重大行政处罚期内。
2.9投标人须承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具体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 1)双方法人代表或实际控制人相同;
( 2)双方法人谈判代表或财务人员存在重合;
( 3)双方实际办公地址相同;
( 4)一方持有另一方的股份总和达到25%以上;
( 5)双方共同具有一名(含)以上的董事/监事/高管人员;
( 6)双方法人代表或实际控制人存在亲属等利益关系。
2.10投标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建设银行和招标代理机构。
2.11投标人与建设银行不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损害建设银行合法利益和声誉的情形,不存在针对建设银行的重大诚信问题 。
2.12投标人在报名截止之日止未处于建设银行系统内禁用或退出期内,并且在建行系统内被给予“警示谈话”、“取消候选资格”、“削减供应份额”轻微违规行为处理的次数不超过3次 (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2.13投标人须承诺:在本项目招标过程中不存在下列情形。如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 (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受到刑事处罚;
( 2)重大并购或重组,影响正常生产经营;
( 3)其他重大风险事项,影响正常采购合作。
2.14 被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通报或被其他同业禁入、在同类服务中发生纠纷或造成风险事件、被招标人列入黑名单的,不予准入 (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
2.15投标人提供的产品或服务不存在任何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情形。如果第三方声称投标人向建设银行提供的产品或服务侵犯其知识产权,或已就此对建设银行或投标人提起(包括威胁提起或很可能提起)法律诉讼程序或知识产权行政执法程序(简称侵权诉讼),一方自知悉上述事项起将立即书面通知另一方,建设银行有权采取相应措施,投标人将依法承担建设银行所要求的全部责任 (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
2.1 6 必须通过平台( )领取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
2.1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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