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经济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常州经济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锦绣路锦绣东苑29幢4楼401号(常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对面)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28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ZC2024236
项目名称:常州经济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5.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项目是常州经济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为进一步提高食堂饭菜质量,确保食堂食材采购价格公开、透明、合理,包含经开大队及下属戚月路救援站和常戚路消防救援站两个队站日常所需食品原材料(包括早、中、晚餐所需的米粉、面制品、豆制品、鲜肉类、家禽类、鲜活水产类、禽蛋类、蔬果类、粮油、调味品、冷冻品、干货类等)统一采购及配送。
最高限价(折扣):采用折扣报价,折扣不得高于100%
供货时间:按照采购人的要求进行供货。
交货地点:常州经济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和常戚路消防救援队食堂内。
本项目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响应:□是 ■否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日期至2025年4月30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本项目是否接受分支机构参与响应:□是 ■否;3.2 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否□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3.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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