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数据报送平台推广项目统一数据报送平台推广实施标段招标公告
正在报名
(招标编号: CHDTDZ007/18-QT-226)
一、 招标条件
统一数据报送平台推广项目统一数据报送平台推广实施标段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 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数字科技分公司 ,项目资金为 法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 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
2.2项目规模: 本次招标实施的组织范围为集团公司总部及33家直属单位。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 建设周期7个月(2025年3月完成系统上线;2025年6月完成项目验收)。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具体为 : (1) 统一数据报送平台推广实施标段 (CHDTDZ007/18-QT-22601): 基于试点建设成果,将总部及试点 3 家区域公司统一数据报送平台迁移至信创环境,在集团范围内 30 家区域公司推广实施,向集团公司市场营销管理系统、综合统计管理系统提供填报数据,并结合国资委、能源局等上级单位数据报送要求,按照相关规范完成报送服务的开发、部署及测试等工作。项目含 1 年质保。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统一数据报送平台推广实施标段】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CMMI软件能力成熟度模型集成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9.业绩要求:投标人(包括所属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应具有至少2项中央企业(中央企业集团级或直属单位级)、省部级政府机构或省属国有企业集团级的报表或分析平台(包含报表)相关项目的成功案例,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①合同主要信息扫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②业主单位签字或盖章的投运证明性材料扫描件:加盖用户章或签字确认的上线或验收证明、或投运证明,或移交生产交接书,或安全稳定性运行证明,或质量验收报告,或其他能证明已投运的材料。
10.财务要求:招标人不接受2021年至2023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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