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能韩城10万千瓦复合光伏发电项目土地流转租赁及附着物补偿技术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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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
陕西公司国能韩城10万千瓦复合光伏发电项目工程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本项目EPC合同已签订,具备采购条件。中国能源建设集团西北电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现对国能韩城10万千瓦复合光伏发电项目土地流转租赁及附着物补偿技术服务进行公开竞争性采购。
2.分包工程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国能韩城10万千瓦复合光伏发电项目土地流转租赁及附着物补偿技术服务
2.2项目地点: 陕西省韩城市芝阳镇
2.3项目规模: 建设总容量为100MW(直流侧120.159MW)的光伏项目
2.4采购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采购范围如下:陕西公司国能韩城10万千瓦复合光伏发电项目涉及光伏区首年租地款及地面附着物补偿,地块之间连接道路及临时便道、施工及堆场临时占地;检修和施工道路修筑、拓宽的租地及地面附着物补偿;集电线路塔基占地及电缆用地施工期及25年运营期土地租赁费用、一次性补偿费用、地面附着物、临时便道和施工临时占地、电缆沟占地、展放导线张牵场占地补偿、线路通道树木砍伐补偿等,承担土地协调,包含土地合规性手续办理、占地手续办理(含配合办理土地预审、规划选址、勘测定界和建设用地报批),完成项目征租用地协议签署等工作(须由业主作为协议一方),并配合完成本项目建设用地手续办理等。
2.5计划工期:计划作业天数:30日历天
计划开始日期:2024年11月30日,具体开工日期以承包人书面通知为准。
计划完工日期:2024年12月30日。
2.6质量要求:符合政府、质检或相关部门的要求,移交技术文件达到合格标准。
3.应答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要求
(1)应答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的企业法人,在其合法的营业范围内能够独立履行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应答。
(2)应答人必须具有良好的财力,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2专用要求
无。
3.3业绩要求
无。
3.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3.5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
(2)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应答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应答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5)为本采购项目的代建人;
(6)与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7)与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应答资格;
(9)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0)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1)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2)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3)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4)在近三年内应答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15)法律法规或应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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