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能控股装备制造集团有限公司寺河煤矿环境污染物排放监测服务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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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能控股装备制造集团有限公司寺河煤矿环境污染物排放监测服务项目 询比采购 公告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 山西省晋城市 沁水 县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 晋能控股装备制造集团有限公司寺河煤矿环境污染物排放监测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 JNC334-CG-241125522 、 SXMTZB2401F-1113 (F) ), 已由 晋能控股装备制造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 项目资金来 自筹资金 ,采购人为 晋能控股装备制造集团有限公司寺河煤矿 。现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通过 “平台”对该项目组织询比采购。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项目概况:根据环保部《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及《排污许可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48号)、《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关于开展全市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全覆盖的通知》(晋环发250号)等规定,需对我矿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排放的各类污染物 及周边村庄地下水水质 进行监测。
2.2 采购范围: 本采购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包)。本次采购为其中的:
001 晋能控股装备制造集团有限公司寺河煤矿环境污染物排放监测服务项目 :
标段(包)内容: 晋能控股装备制造集团有限公司寺河煤矿环境污染物排放监测 。
2.3 服务周期 /服务完成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 。
2.4服务地点:晋能控股装备制造集团有限公司寺河煤矿
2.5服务要求或服务质量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001 晋能控股装备制造集团有限公司寺河煤矿环境污染物排放监测服务项目 ,该标段(包)中供应商资格能力要求:
3.1供应商须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资质要求:供应商须提供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3. 3 供应商业绩要求: 供应商近年具有 1项类似项目业绩 ;
近年指:响应截止时间前三年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类似项目业绩指: 环境污染物排放监测服务类业绩 。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 一个完整的业绩需同时具备合同协议书和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发票 。
①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承包范围及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等内容);
②至少一张结算发票(发票扫描件或复印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3. 4 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响应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须提供信誉承诺书】
3.5项目负责人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提供近一年内社保证明或聘用合同),具备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3.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询比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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