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平水利枢纽工程(枢纽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项目右岸围堰及上坝道路工程劳务分包采购
江西
-景德镇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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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采购条件
采购人已与江西省虎山水利工程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乐平水利枢纽工程(枢纽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项目总承包合同(合同编号:LPSLSN-HS-2024-001),拟对该项目右岸围堰及上坝道路工程的施工进行劳务分包,分包工程资金来源已落实。分包工程己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竞争性采购。采购结束后,将由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乐平水利枢纽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部与中选人签订合同。
2.分包工程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概况:乐平水利枢纽工程位于乐安河中游,坝址位于乐平市鸬鹚乡对家,距鸬鹚乡直线距离约4km,距乐平市直线距离约15km。是一座以防洪、灌溉为主,兼顾航运、发电等综合利用大(2)型水利枢纽工程。本次实施范围主要为右岸上坝道路及一期右岸枯水围堰,上坝道路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路基宽8.5m,行车道路宽7.5m,设计速度20km/h,高程+36m;平曲线半径参照四级公路标准进行设计,设计最小半径40m,平曲线加宽按一类加宽;设计最大纵坡度为5%;荷载等级为公路2级;路面设计使用年限为10年。一期右岸枯水围堰级别为4级,采用20年一遇洪水重现期标准,相应该时段的设计洪峰流量为2880m3/s,经水力学计算,相应上游堰前水位为24.76m,下游水位为24.05m。
2.2 建设地点:江西省景德镇市乐平市鸬鹚乡对家村
2.3 采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右岸上坝道路混凝土路面工程、圆管涵安装及基础浇筑;一期右岸枯水围堰、码头工程、截排水沟、边坡防护工程等根据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所示的全部工作内容。
2.4 计划工期:暂定102日历天,具体以甲方书面通知时间为准。
2.5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行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报价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独立法人,具备施工劳务分包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业绩要求:近三年内具有与本工程类似项目业绩1项
3.3 信誉要求:信誉良好、在“信用中国”、“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等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
3.4 项目经理资格:符合第二章第9.2款规定的投标人本单位在职人员,具有注册建造师证书二级及以上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管理考核证书B级及以上。
3.5 其他要求:在报价截止日前1年内不得发生过一般安全质量事故、 2 年内不得发生过较大安全质量事故、5 年内不得发生过重大及以上安全质量事故。事故鉴定报告认定无责任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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