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客运段高铁、动车组商务座、一等座小食品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11-18
招标公告
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客运段高铁、动车组商务座、一等座小食品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24TYKYDHW-G008)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客运段高铁、动车组商务座、一等座小食品采购项目招标人为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客运段,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小食品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详见附件“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客运段高铁、动车组商务座、一等座小食品采购项目明细表”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合法有效,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能力。 3.1.2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且经营状况良好,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能力,能够开具合格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1.3投标人须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生产厂家适用)或《食品经营许可证》(代理商或经销商适用)。 3.1.4投标人承诺所供商品符合国家产品质量、食品安全等相关法律法规,符合国务院、地方政府、铁路行业有关规定及产品标准。 3.1.5投标人承诺熟悉并执行铁路相关规章制度。 3.1.6投标人须满足履行合同应当具备的必要条件。包括必要的办公场所、仓储库房、设备及专职人员(需提供办公场所、仓储库房的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复印件,设备明细及照片,涉及本采购项目拟投入的从业人员名单及岗位分工)。 3.1.7投标人应当根据国家有关劳动法律法规,做到依法合规用工。有关从业人员身体健康,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作业(投标人需提供与有关从业人员签订的劳动协议及从业人员健康证明)。 3.1.8投标人应具备符合本采购项目所需商品的采购、储存、运输、配送及售后能力并在服务方案中具体体现。 3.1.9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信誉良好,无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近5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内容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以中国裁判文书查询结果为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10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须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有效商品授权代理证明)。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诚信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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