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电务段汽车报废处置公开招标比选公告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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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电务段 汽车 报废处置公开 招标比选 公告
一、 招标比选 条件
招标比选人为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成都电务段,需处置的 汽车 已办理报废审批手续,具备出售条件。
二、 招标比选 内容
- 我段此批报废汽车共 5 辆,按一包进行处置。
- 本项目的报废 汽车 分别存放在 成都市区 。
- 结算方式:最终数量以实际过磅称重双方确认的数量为准。
三、回收单位资格要求
1 .回收单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含报废 汽车 拆解,且具备商务厅(局)批准颁发的《报废 汽车 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证书》,且在 成都 市区内。 - 回收单位未处在国家、行业、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购买限制期内。
- 回收单位须在报价前自行到车辆存放地实地查看、了解货物及存放、倒装、运输等相关情况。
- 不接受联合体或中介机构报价。
四、回收单位须提供的相关资料 -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 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
- 企业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 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填写手机号码及其他联系方式);
- 《报废 汽车 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证书》 。
五、参与报价方式
5.1 项目清单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比选者,请于 2024 年 11 月 19 日 0 时 0 分至 2024 年 11 月 21 日 0 时 0 分,在 95306 平台( )下载或在成都电务段 407 号办公室领取项目清单。
5.2 报价申请资料的递交
5.2.1 报价申请资料递交时间为 2024 年 11 月 21 日 0 时 0 分至 2024 年 11 月 23 日 0 时 0 分,递交报价申请资料的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11 月 23 日 0 时 0 分,地点为成都电务段 407 号办公室。
5.2.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没有密封的报价申请资料,我方不予受理。
5.2.3 报价需包含运输、人工、装卸、手续等一切费用。
六、 招标比选 评审方式 - 本次 招标比选以最高价为中标, 经评审小组审核资质资料合格后,确定报价最高的回收单位为中标企业。
- 经中标结果公示后,我段与中标回收单位签订合同,中标单位在提货前须缴纳全额货款。
七、提货要求 - 回收单位须在我段人员监督下,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 前自行到车辆存放地进行提货。回收单位发出报价,视为回收单位知晓并接受提货条件及报废 汽车 状态,发货期间不再接受提货条件、报废 汽车 状态等异议。
- 中标单位应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提货,并出具《报废 汽车 回收证明》,协助我段完成 成都 市 汽车 指标更新工作,如未履行合同相关内容,或在报废拆解过程中出现无法回收问题,由中标单位承担责任。
- 本次报废汽车均需进行报废拆解处置,不得另做其他用途。
- 中标单位装卸完毕后将场地清理干净,无废弃物遗留。如因遗留废弃物原因导致事故,中标单位需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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