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13米工作艇更新建造采购项目采购公告(二)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JSZC-320400-ZCCZ-G2024-0092
项目名称: 常州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13米工作艇更新建造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 20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200万元
采购需求:
应常州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工作需求,满足常州地区日常支线航道巡航、航道养护要求,现需更新建造 1艘13米全铝工作艇,包括但不限于:图纸所包含的所有设备、材料,为完成船舶制造所必须的其他仪表、管件、辅材,必要的船上生活设施、设备、工器具、备品、备件等的制造、采购、安装、试航、ZC检验等内容;以及合同条款规定的证件办理、资料整理、培训、缺陷责任期维修等服务。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 船(艇)合同签订后且监理工程师签署认定开工令之日起计180日历天完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2.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文件
3.上年度财务报表(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7.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__________________。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是否接受分支机构参与投标:□是 ? 否;
3.2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3其他特定资格要求:具有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颁发的船舶生产企业生产条件认可证书或省级船舶生产技术条件三级(及其以上等级)证书或能提供地市交通综合执法机构船检部门出具的符合适检条件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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