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第四工程分公司合武高铁安徽段站前二标项目经理部挂篮二次租赁招标公告
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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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招标公告
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第四工程分公司
合武高铁安徽段站前二标项目经理部
挂篮租赁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MBEC-Z-202 4- 451(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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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条件
本建设项目新建合肥至武汉高速铁路(以下简称“合武高铁”)已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建合肥至武汉高速铁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
023〕496 号)、《国铁集团、安徽省人民政府、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新建合肥武汉高速铁路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23〕457 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
(项目业主)为长江沿岸铁路集团安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本次招标人为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第四工程分公司合武高铁安徽段站前二标项目经理部
。本项目挂篮租赁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本标段正线DK42+669.7~DK81+694.14站前及相关工程,正线长度39.024公里;主要工程内容:合武正线,金裕淠河特大桥56号墩(含)
至关山特大桥(含),桥梁长度38.217km,路基长度0.807km。含金裕淠河特大桥(跨越淠河水深13m,采用4联(2-78mT构)、木勺井特大桥、汲东特大桥、
关山特大桥、4号李家庄梁场、区间四电房屋等。
2.2招标内容:挂篮租赁,具体招标采购的物资及各包件数量详见附表 1 。 -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租赁经验的生产商或经销商。
(2)财务能力要求:注册资金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财务状况;
(3) 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商年生产能力不低于5000吨,具有投标产品生产能力证明;具有相应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须提
供生产设备证明);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具有完善的产品质量保证体系(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书);提供2021-2023年生产同类产品所用钢材、销轴等原材料
的材质书;2021-2023年生产供应的不小于所投包件中最大跨度连续梁挂篮的受力计算书,产品质量检测报告等;
(5)供货业绩要求:有近三年大中型建设项目至少二个项目以上的同类物资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6)履约信用要求:履约信用良好,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重大安全、质量事故、违法行为记录及有关行政处罚等相关情况;
(7)其他要求:投标人需在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合格供应商名录(即在中铁鲁班商务网上提交合格供应商准入申请并通过评审的供应商名录)内,
不在该名录内的需经招标人审核通过。不在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及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公布的限制交易期内的“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中;不在“不合格
供应商名单”、“不良企业(个人)名录”或“供应商黑名单”中。不接受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公示为“列入严重违
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且处于处罚期的供应商参与投标。不接受近三年来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为失信被执行
人的供应商参与投标。投标人在参与采购活动及履行合同过程中,如出现违反有关法律法规、不遵守合同约定或承诺、产品质量不合格、售后服务不到位、恶意
起诉投诉等不良行为,将视情节和影响程度,对供应商在集团公司、股份公司内进行预警、限制交易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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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649129173193350190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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