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附属第六医院知识城院区电梯维保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LF0124GZ08QY16
项目名称:中山大学附属第六医院知识城院区电梯维保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39.8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9.8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 采购项目一览表
(2) 简要服务要求: 供应商为采购人提供电梯维护保养服务,按国家要求完成半月、月、季度、半年、年保养项目,并做好维护保养记录。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有效期1年,具体开始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材料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备以下①或②证书(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①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许可证》,其中许可子项目种类包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B级或以上、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杂物电梯(含防爆电梯中的杂物电梯)。(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②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其中许可子项目种类包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B级或以上、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杂物电梯(含防爆电梯中的杂物电梯)。(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4.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响应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公司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5)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5.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7.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①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②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③投标人为分公司或联合体有成员为分公司的,同时对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8.成功获取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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