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机车车辆有限公司191不饱和聚酯树脂采购(宁铁代物招〔2024〕240号)招标公告
广西
-柳州市
招标公告
柳州机车车辆有限公司191不饱和聚酯树脂采购(招标编号:宁铁代物招〔2024〕240号)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ntdwz2024-240)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柳州机车车辆有限公司191不饱和聚酯树脂采购(招标编号:宁铁代物招〔2024〕240号)招标人为柳州机车车辆有限公司(柳州机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191不饱和聚酯树脂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不分包 191不饱和聚酯树脂1宗(详见附件)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企业或其它组织。 3.1.2.投标人及其代理的制造商或其投标产品不存在国家行政机构、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信用评价、质量检查、招投标或物资供应等方面处于暂停合作、禁止采购、停用的状态;投标人所投铁路产品无国家铁路局或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质量监督检查或抽查不合格情形(复查通过除外);投标人没有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没有与招标人及其所属单位正在进行仲裁或诉讼;投标人或其投标产品在招标人及其所属单位因质量、履约、廉洁等方面造成较大负面影响,受到招标人相应处理的,按招标人有关规定期限执行。 3.1.3.投标人提供2022年或2023年企业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投标人因成立时间较短,无法提供企业年度财务会计报表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1.4.投标人提供同类产品2021年以来的供货业绩,附合同复印件。 3.1.5..投标人所投产品取得2021年以来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3.1.6.代理商取得制造商有效授权。 3.1.7.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3.2投标人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诚信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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