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车站东南出站口新增排风系统招标公告
河南
-郑州市
郑州车站东南出站口新增排风系统 招标公告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郑州车站东南出站口新增排风系统, 建设资金来自 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技术改造计划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已落实;设计图及预算已批复;招标所需的资料齐全。招标人为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郑州站。本次招标项目已具备法定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特邀请有意向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郑州车站东南出站口新增排风系统
2.2 招标编号:ZYZB-[2024]-1114
2.3 招标范围: 本项目 建 设工程预算单及招标文件包含的所有内容
2. 4 招标控制价: 138000.00 元(含税)
2. 5 建设地点:郑州车站
2. 6 计划工期 : 15日历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2. 7 质量要求: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300-2013)质量达到合格工程。
2.8缺陷责任期 :自验收合格之日起 1年
2. 9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3.1.1企业资质要求: 投标人 应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 叁 级 ( 含 ) 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项目经理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一级注册建造师须提供电子注册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项目经理为本单位员工,具有劳动合同和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
3.1.3财务要求: 投标人应出具企业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具有 202 3 年度经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一年的,则以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提供相应的经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
3.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 格式自拟 )。
3.1.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 4 年 1 月 1日以来任意三个月的缴纳社保和税收的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其他组织和自然人也需要提供缴纳税收的凭证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行政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1.6投标人投标资格没有处于被暂停、取消状态,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骗取中标,未发生严重违约,提供书面承诺( 格式自拟 )。
3.1.7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行为,提供书面承诺( 格式自拟 )。
3.1.8 投标人须接受国铁集团、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等相关查询页截图;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移出有效)的查询结果截图;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查询结果截图-信用评价-信用评价结果),对列入失信惩戒、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信用评价结果处罚期内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
3.1.9其他要求: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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