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局集团公司青岛房建公寓段普吉新区8、9号楼增设应急照明、安全疏散标识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山东
-济南市
竞争性谈判
济南局集团公司 青岛房建公寓段普吉新区8、9号楼增设应急照明、安全疏散标识公开竞争性谈判公告
(采购项目编号:QFY2024QD-018)
- 谈判条件
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青岛房建公寓段 普吉新区8、9号楼增设应急照明、安全疏散标识 工程已由《 预算调整通知书 》(预办财〔 2024 〕 66 号)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 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青岛房建公寓段 ,资金来源为 集团公司安全生产费 资金 ,采购人为中国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青岛房建公寓段。项目已具备谈判条件, 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 项目概况与谈判范围
2.1 建设地点: 青岛市市北区普吉新区 。
2.2 计划工期: 15日历 天。
2.3 谈判内容
2.3.1 项目概况: 普吉新区8、9号楼增设应急照明灯276套、安全疏散标识336套(含阻燃电线和金属套管) 。
2.4 施工要求:
2.4.1 按照国家施工规范、铁路施工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及施工图纸完成全部工程,并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
2.4.2 切实采取施工安全措施,确保工程及其人员、材料、设备和设施的安全,防止因工程施工造成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
2.4.3 施工中因施工方原因发生质量事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由施工方负责赔偿全部损失。施工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施工方承担,工期不变。
2.5 消防及环保:
符合国家、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 青岛房建公寓段 相关规定和要求。施工过程中按环保要求做好防止粉尘排放措施。
2.6 完工标准:
施工必须做到“工完料净场清”,所有垃圾均自行外运,验收前需对各个施工区域进行保洁处理。
2.7 其他要求:
2.7.1. 保证施工工期。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谈判要求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施工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资格要求如下: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2)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近 3 年( 2021 至 2024 年)施工维修项目业绩。 。
(3)项目经理: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与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劳动和社保关系。
(4)纳税人要求:投标人必须是经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独立法人施工企业,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必须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资格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3.2 各投标人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进行投标。
3.3 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 查询方式: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 投标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查询方式: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 投标人近一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应无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 查询方式: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 投标人没有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暂停或取消竞标资格。 查询方式: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
以上信息须打印网站查询结果的截图(加盖单位公章)
其他信誉要求:未被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或不存在辖内失信的情形)、不存在最近一期国铁集团施工企业评价为C级且在整改期内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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