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建水电十一局第一分局广西灵山光伏项目沥青混凝土采购项目竞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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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POWERCHINA-0111001-240158
一、采购条件
因[POWERCHINA-0111001-240158]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一工程局有限公司第一分局广西灵山光伏一期项目施工需要,我司拟采用竞价采购方式进行下列货物的批量采购,请按以下要求于2024年11月25日15点前将报价文件提交至平台 。
二、项目概况、采购范围
1、项目概况:广西灵山陆屋一期光伏发电项目:站址位于广西钦州市灵山县陆屋镇。区域中心坐标为东经108.56°,北纬22.11°。场址区位于钦州方向距离陆屋镇10公里。场址区域属山地丘陵地貌,总体地势较平缓。
2、采购范围:本次竞价采购升压站进场道路铺设沥青混凝土,道路总长3.1km,数量约3304吨。
3、拟采购货物一览表
序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型号、主要技术参数及标准配置 | 数量 | 备注 |
---|---|---|---|---|
1 | 沥青混凝土 | AC-16、厚度8cm | 3304吨 | 表中所列数据为初步依据,具体以实际验收合格物资的规格、数量为准 |
注:本次数量以工程量清单数量为依据,仅供参考。最终结算量以实际供货并经验收合格的规格和数量为准,若因施工图、设计变更等原因,致使竞价材料实际供货数量与竞价数量发生较大偏差时,供应商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以及检测报告。
2、供应商为代理商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必须具有生产厂家的授权代理书,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第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
制造企业及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采用最低报价法时可以同时参加)。
3、供应商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供应商应具有类似工程的供货业绩,在近三年内的供货合同不少于3个,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均在5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附合同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
5、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有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结构合理,具备一定的盈利能力;企业的现金流表现正常,资金周转不存在困难。
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7、生产厂家及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竞价采购,获得同一生产厂家授权的多家代理商可同时参加本次询比采购。
四、采购要求
1、本次竞价为整体采购,采用两轮报价方式,竞价响应供应商报价时须写明单价及总价、产品的详细配置参数,报价包含货物制造、运输、装卸、售后服务等交付采购人使用前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确定成交供应商不再增补任何费用。
2、交货期:合同签订后,按照买方订单要求,限期分批次交货。
3、交货地点: 按照需方要求,分批次交货,运至 广西灵山县陆屋镇新营村鹤岭升压站施工现场。
4、质量标准或技术要求:符合《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 F40-2004的技术要求及设计文件要求。
5、质保期:质保期2年,质保期内道路产生质量问题而给买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卖方承担。
6、成交确定原则: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优。
五、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5日00时00分4.2 获取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供VIP会员或询价会员查阅)附件下载
中国电建水电十一局第一分局广西灵山光伏项目沥青混凝土采购项目竞价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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