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108新线高速公路工程第3标段钢筋加工厂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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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108新线高速公路工程施工第3标段钢筋加工厂工程专业分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TSJ-108XX-LWZB001
1.招标条件
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108新线高速公路工程施工第3标段钢筋加工厂工程已具备专业施工招标条件。
现由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108新线高速公路工程施工第3标段项目经理部组织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国道109高速公路位于北京市门头沟区内,本标段为108新线高速公路工程第3标段,起
点位于房山区青龙湖镇口头村西侧,起点桩号为ZK3+780/YK3+800,终点位于青龙湖镇漫水河村北侧,终
点桩号为ZK6/021.5/YK6+018,标段长度为2.218公里,线路在口头村附近跨越京原铁路,在漫水河村分别
跨越大石河、阎河路(G234)、良陈铁路,标尾接第4标段。
2.2招标内容: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108新线高速公路工程施工第3标段钢筋加工厂工程。
主要工程数量(暂定量):钢筋笼加工量为1974.60t,桥梁基础钢筋集中加工量为231.60t,基础钢筋
集中加工(承台、系梁)量为1604.40t,型钢(含钢板)加工量为2186.061t,二衬钢筋加工量为1183.196
t,φ108×6mm 大管棚制作量为8160m,φ42×4mm小导管制作量为109368.2m。
2.3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11月25日,计划完工日期:2025年11月24日。
2.4最高投标限价:
不含增值税价款合计7517706.98元(大写:柒佰伍拾壹万柒仟柒佰零陆元玖角捌分),含增值税价款
合计7743238.19元(大写:柒佰柒拾肆万叁仟贰佰叁拾捌元壹角玖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中铁三局劳务准入资质,如没有获得准入证,将同时审查是否具备准入资格。中铁三
局“红名单”分包企业、合格分包名录中不同等级分包企业,同等条件下优先选用“红名单”、高等级分包
企业。
3.2投标人需具备承担分包任务的相应资质,完整提供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建筑企
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等有效证件,未“三证合一”的还应提供税务登记证、
组织机构代码证。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和一份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3具有良好的信誉、业绩,并应出具近三年内施工类似工程的业绩材料。
3.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施工设备(机具)和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特殊工种人员
,并提供相应有效证书。
3.5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法律、法规、条例以及行业规范。
3.6列入中国中铁股份公司不合格分包企业名录不满3年的或在中铁三局有不良行为历史的分包企业不得
参与投标。
3.7曾发生重大及以上安全质量事故的分包企业不得参与投标,发生较大安全质量事故的分包企业,自
事故发生之日起,未满三年的不得参与投标。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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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657405173198671029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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