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接触网4C智能分析装置(二)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11-19
招标公告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接触网4C智能分析装置(二)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T2024-544-GZ)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接触网4C智能分析装置(二)招标人为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技改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接触网4C智能分析装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包件 品 名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备注 一 接触网4C智能分析装置 套 2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3.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性质的投标产品的生产制造商; 3.1.2投标产品须具有通过CMA认证和CNAS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依据GB/T 25000.51-2016《系统与软件工程 系统与软件质量要求和评价》出具的近五年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3.1.3投标人出具近2年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3.1.4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产品近5年国内铁路项目供货业绩,须提供供货合同及对应的铁路局(集团公司)供电部(处)出具的运行业绩证明; 3.1.5投标人不得存在: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的;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在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的;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3.1.6其他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不得提供未通过网络安全审查的产品;投标时须提供投标产品进行现场测试。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诚信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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