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铁路新创餐饮旅游集团有限公司晋祠分公司2025年度瓶装液化气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山西
-太原市
招标公告
太原铁路新创餐饮旅游集团有限公司晋祠分公司2025年度瓶装液化气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24XCJCHW-G001-2)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太原铁路新创餐饮旅游集团有限公司晋祠分公司2025年度瓶装液化气采购项目(二次)招标人为太原铁路新创餐饮旅游集团有限公司晋祠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2025年度瓶装液化气(二次)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详见附件“太原铁路新创餐饮旅游集团有限公司晋祠分公司2025年度瓶装液化气采购项目(二次)明细表”。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3.1.1基本条件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在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记录,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3.1.2许可和认证 (1)具有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燃气经营许可证。 3.1.3财务能力 (1)提供近三年(2021-2023)的财务报表。 3.1.4供货业绩 (1)投标人在近三年内具有液化气采购项目的供货业绩,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等证明材料。 (2)具有良好的供货记录和用户评价,无因产品质量或服务问题导致的纠纷和投诉,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3.1.5履约信用 (1)投标人未被市场监督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近三年内经“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未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提供公告发布之日后的网页查询截图。未提供或提供不齐全的,或经查询有相关违法行为的,否决其投标资格; 3.1.6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诚信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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