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公司海南分布式光伏项目光伏区建安工程Ⅱ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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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公司海南分布式光伏项目光伏区建安工程II标
竞争性采购公告
(竞争性采购编号:GPEC-GC-0131301-01112-2024-062)
竞争性采购项目所在地区:海南省
一、竞争性采购条件
新能源公司海南分布式光伏项目光伏区建安工程II标(竞争性采购项目编号:GPEC-GC-0131301-01112-2024-062),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业主进度款,采购人为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广东火电工程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竞争性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竞争性采购。
二、项目概况和竞争性采购范围
2.1 竞争性采购范围:新能源公司海南分布式光伏项目光伏区建安工程II标
2.2 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主要内容但不限于以下):
(1) 前期开发:乙方按照业主的《终端客户选择标准》进行市场开发工作,包括前期手续、各类合规性手续办理,入户协调及确户工作、促成业主与终端客户相关合同签订、项目备案、并网手续办理等;负责与用户的沟通协商、资料收集(包括但不限于用户身份证、房产证明文件、银行卡、电表户号等资料);
(2) 工程施工:包括现场施工、安装、试验及检查测试、屋面防水加固(如需)、临时用地、设备转运和保管,施工过程所有对外协调和纠纷处理等(组件及逆变器为甲供,其他均为乙供);
(3) 调试并网:包括系统调试、涉网调试(如需)、试运行及供电手续办理、购售电合同签订等全部并网接入工作等;
(4) 工程验收:包括消缺、配合验收、交付投产、全部技术资料整理归档移交和配合竣工验收等;
(5)负责本项目光伏电站竣工验收后第1年至第5年运检维护服务;
(6)光伏项目系统需预留标准接口,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的技术规范书中的相关要求做好接入配合工作。光伏项目中的系统包括现场子站建设及主站平台数据接入两部分,其中现场子站建设(含计量)在合同范围内,由乙方负责实施,预留标准接口和协议对接主站。乙方应严格按照技术规范书中的相关要求做好接入配合工作,项目验收前提条件之一是主站平台数据接入验收合格。
(7)招标范围内没有载明,但实际证明是为确保项目发电运行所必须的服务,则需纳入乙方服务范围内。
(8)负责本标段所有工程过程资料及竣工资料整理编辑移交工作。
2.3 计划工期:工程进场日期为终端客户(户用业主)同意进场施工且双方书面确认的开工日期,本合同范围内工程量按照施工方案规定的工程量为准计算。
每个结算单位工程计划工期天数为 60 天,自项目立项通过起算,至项目竣工验收通过为止。
2.4标段划分:1个标段。
2.5 甲供范围:详见采购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主体工程投标方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资质(含三级)。
3.2 投标方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投标方近五年无重大安全伤亡事故,无重大火灾事故,无重大质量事故等;
3.4 投标方在近5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方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3.5投标方在近5年有光伏、风电等新能源业绩或其他建筑、安装专业业绩的经验及其合同履行情况或现在正在履行的合同情况。
3.6 投标方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7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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