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通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华南23座加油站油罐容积标定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比质比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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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通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华南23座加油站油罐容积标定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比质比价公告
1.采购条件和方法
1.1采购条件
融通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华南23座加油站油罐容积标定服务公开比质比价采购项目(编号:gkbz2024111900007) 已具备采购条件,经 融通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批准, 现对本项目实施公开采购活动,公开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竞争。
1.2 采购方法
公开比质比价
2.采购内容和范围
包名称 | 标的物名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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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通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华南23座加油站油罐容积标定服务公开比质比价采购项目 | 融通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华南23座加油站油罐容积标定服务公开比质比价采购项目 | 1 | 项 |
项目服务期为: 与成交人签订合同,至双方权利义务履行完毕时止 。
服务地点位于: 采购人指定 。
服务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如下: 符合采购文件中的要求 。
其他: (1)本项目设最高总价限价:202500元(含增值税),其中,单罐限高价为2500元/个。含税总价及单罐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邮寄文件的以邮寄到达时间为准,邮寄至青岛崂山松岭路38号丽海广场A座4楼,联系人:,电话:,到付拒收 。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重大违法记录情况:供应商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近两年不存在挂靠和非法分包行为。供应商应提供加盖公章的书面声明材料。行贿犯罪证明文件: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为便于采购人复核,供应商应自行到“中国裁判文书网”( 查询本单位及其法人代表、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的行贿犯罪信息,附确认没有行贿犯罪的页面截图。
(3)信誉要求:在响应截止时间前3年内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财政部门列入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当事人名单(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未被列入军队采购失信名单;未被列入融通集团商业活动“黑名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计量标准考核证书,或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实验室认可证书(CNAS)。
(6)项目负责人需持有中或高级工程师及二级注册计量师证书及以上。
(7)提供自2023年1月1日起至今至少1份同类业绩的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首尾页、盖章页和主要内容页的清晰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本项其他供应商存在管理关系。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成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人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④根据公司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3.3 本次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联合体各方按照其分工协议,应当满足本条第 3.1款规定的相应条件和要求;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3.2款规定的情形;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提交响应文件,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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