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及辖内营业网点2025年保安服务采购项目(B包、F包)公开招标公告(二次)
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WZB-20241006
项目名称: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及辖内营业网点2025年保安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64.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B包: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瓦房店支行提供保安服务的供应商1家,最高限价:20万元;
F包: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口分行及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提供保安服务的供应商1家,最高限价:44万元。
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项目采购需求。本项目以包为基本单位,投标人可投一个包或多个包,兼投兼中。
合同履行期限:1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具有独立法人授权的分支机构。(2)投标人须具有公安机关审批的保安服务许可证,服务范围覆盖采购内容。(3)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经“”网站()查询,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4)经“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查询,在失信记录查询截止时间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的电话和注册地址相同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6)投标人直接缴纳社保连续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参保人数不少于10人。(7)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含)。(8)投标人具备至少1个同类项目案例。(9)投标人具有办公场所。(10)投标人的经营范围必须覆盖采购内容。(11)投标人成立时间:企业注册成立时间不少于一年(含)。(12)投标人成交后不允许分包、转包,能够直接和招标人签署项目合同。(13)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至今的纳税申报证明材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按月提供;小规模纳税人按季度提供。注:提供材料时只需提供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即可),开业不足2年的提供自开业之日起至今的材料。(14)投标人所属员工须与光大银行大连分行员工及直系亲属无关联关系。(15)投标人须在以往中国光大银行的采购项目中没有过欺骗、欺诈的行为或不良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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