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阳市教育和体育局学校教室照明灯改造(二期)项目公开招标公告(二次)
海阳市教育和体育局学校教室照明灯改造 (二期)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二次)
项目概况
海阳市教育和体育局学校教室照明灯改造 (二期)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 年 12 月 10 日 09 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 电子 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SDGP370687000202402000137
项目名称: 海阳市教育和体育局学校教室照明灯改造 (二期)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 115.00万 元
最高限价: 115.00万 元
采购需求: 海阳市教育和体育局学校教室照明灯改造 (二期)项目, 采购内容: LED黑板灯、LED教室灯。共一个包。
供货期: 自接到招标人通知之日起 30天内交付使用。(投标人可自报更优惠的交付期)。
质保期: 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三年( 投标人可提供更优惠的质保期)。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3)良好的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5)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查询);
(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供应商应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采购项目内容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 工业 。供应商根据自身情况声明所提供的货物是否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号)和《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规定,所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
3 .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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