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高压配电设施迁移及配套电缆等采购安装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聊城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高压配电设施迁移及配套电缆等采购安装项目(二次)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聊城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高压配电设施迁移及配套电缆等采购安装项目(二次) 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 12 月 6 日 09点 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山东省网采购项目编号: SDGP3702000631
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内编号: XLCZFCG-2024-1146
项目名称: 聊城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高压配电设施迁移及配套电缆等采购安装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290万元;(设计费10万元,施工费280万元)
最高控制价: 290万元;(设计费10万元,施工费280万元)
采购需求: 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 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监督单位: 聊城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的规定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政府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要求详见 采购 文件 。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或联合体)须同时具 有: ①电力工程设计行业资质或电力行业(送电 工程、变电工程 ) 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 ②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含) 及 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承装 ( 修、试 ) 电力设施许可证 四 级 (含) 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 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 备相应的完成本项目能力 。
3.2 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拟派施 工项目 负责人 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 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B 证 ) , 须在本单位注册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 .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联合体投标的, 联合体单位不得超过 2家(含联合体牵头人) , 且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总承包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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