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局集团公司东莞广铁设备工程有限公司槎神大道(鸦岗大道—凤凰大道)涉铁段工程商品混凝土招标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广东
-广州市
招标公告
广州局集团公司东莞广铁设备工程有限公司槎神大道(鸦岗大道—凤凰大道)涉铁段工程商品混凝土招标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TDGGS-ST24-059-1)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州局集团公司东莞广铁设备工程有限公司槎神大道(鸦岗大道—凤凰大道)涉铁段工程商品混凝土招标采购项目(二次)招标人为东莞广铁设备工程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项目工程款收入。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包件1(单一包件):商品混凝土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工程项目位于广州市,需采购商品混凝土一批共6815.05m3(详细数量规格附件);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国铁集团及行业相关标准,满足项目技术规范要求; 交货期为:本工程施工现场通知; 交货地点:本工程施工现场指定地点。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①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且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法人或法人授权的分公司,具备有效的商品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证书。 ②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预拌砼专业承包资质,并保持持续有效。且投标人试验室具有当地建筑业管理局资质备案或提供试验室相应设备(设施)等证明材料。提供近3个月内的具有CMA资质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或相应原材料的质量检验(检测)报告。 ③供货业绩要求:具有类似工程的供货业绩,并提供3年内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④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还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近年来的工程供货业绩和相应的供货合同书(加盖公章),同时提供用户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无采取非法手段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不良记录;近三年内参加招投标活动中,投标人无不良记录。不接受在中国铁路95306网站被列入黑名单或处于处罚期内的供应商或被深土公司管内列入黑名单记录的供应商。 ⑤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⑥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⑦投标人搅拌站离项目施工地点的距离少于30公里。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诚信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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