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集宁经大同至原平铁路山西段工程建设单位管理甲供物资(供电、电务、给排水专业非安装设备)招标公告
江西
-南昌市
新建集宁经大同至原平铁路山西段工程 建设单位管理甲供物资
(供电、电务、给排水专业非安装设备)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351T0WZ202400900
1 . 招标条件
建设项目 新建集宁经大同至原平铁路山西段 已由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建集宁经大同至原平铁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19]2003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山西集大原高速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和内蒙古自治区、山西省共同建设,资本金70%(237.5亿元),资金已落实 ,项目出资比例为 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和内蒙古自治区、山西省共同建设,资本金70%(237.5亿元),其余银行贷款,资金已落实。 招标人为 大西铁路客运专线有限责任公司 。本次招标项目 新建集宁经大同至原平铁路山西段工程建设单位管理甲供物资(供电、电务、给排水专业非安装设备)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新建集宁经大同至原平铁路山西段自内蒙古、山西省界经山西省大同市、朔州市、忻州市,接入大同至西安高铁樊家庄线路所,山西段正线全长约197.369公里,大同南站至下米庄利用大张高铁线路长度21.616公里。 2.2招标范围及内容: 本次招标采购的物资、包件、数量等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表。
3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条件: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专用资格条件中要求提供专项授权书的物资,代理商需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其余物资允许外购、不需提供专项授权书。
3.2 各包件专用资格条件及授权要求详见招标公告附表中“供应商专用资格条件”。
3.3 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4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 .诚信要求
4.1本次招标不接受有下列行为的申请人提出的申请:
( 1)在规定期限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 2)在规定期限内被列入国家铁路局“黑名单”管理的。
4.2本次招标对在规定期限内存在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依法进行限制。
5 .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请投标人于 2024年 11 月 20 日 1 0:00 至 2024年 11 月 25 日 1 0:00 ,通过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 元,售后不退。 采用银行汇款方式将款项汇至账户名称 中铁物总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 交通银行北京西单支行 ,账号: 7005024 。请投标人确保在购买招标文件之前将上述费用汇到招标人指定账户,并在系统中上传缴费凭证。
6 .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 2024年 12 月 12 日 09 :00 至 2024年 12 月 12 日 10 :00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2024年 12 月 12 日 1 0:00。
递交方式及地点: 递交方式:投标人开标日需携带从交易平台中下载或打印的任意一个标段(或包件)的招标文件回执单,在递交招标文件之前现场办理签到后再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北京市房山区长阳镇稻田南里15号 。
6.2 投标人开标日需携带从交易平台下载或打印的任意一个标段 ( 或包件 ) 的招标文件回执单签到 ,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ggzyfw.beijing.gov.cn) 、平台( http : / /cg.95306.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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