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化南光(上海)实业有限公司上海实业公司2025年物业外包服务其他费用(物业外包服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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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1.本招标项目 上海实业公司2025年物业外包服务其他费用(物业外包服务)(招标编号:NWZ241206-9099-042028) , 招标人为 中石化南光(上海)实业有限公司 ,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 , 出资比例为 100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其他费用(物业外包服务)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 招标范围
序号 | 物资描述 | 数量 | 单位 |
---|---|---|---|
1 | 其他费用 | 1.000 | 项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服务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财务要求。
无
3.1.3 业绩要求。
无
3.1.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5)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6)投标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按时为员工缴纳相应社会保险和发放工资薪酬,由此产生的任何问题由承诺人承担。(提供承诺书,模板详见附件) (7)投标价格中,人员工资不得低于国家最低标准。 (8)投标人在管理服务的同类型项目业绩资格,需提供项目一览表,附合同复印件。 (9)提供能够反映投标人财务状况的文件,包括最近1年经过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
3.1.5 其他要求。
无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7日16时00分4.2 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供VIP会员查阅)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查看投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