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北站危树处置项目采购公告
北京
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北站危树整治项目竞争性谈判
一、谈判条件
现就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北站危树整治项目以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 。本项目采购资金来源为: 财务成本费用 ,已具备谈判条件。
二、 谈判内容
现我站管内存在路产危树 615棵,主要分布于黄土店站、通州西站、昌平北站、管高站、雁栖湖站、平义分站、怀柔北站、北京北车间、清河站、高各庄站、沙河站、统军庄站、张辛站、八达岭站,存在倒伏或影响行车安全和瞭望隐患,需对路产危树进行砍伐、截干、截冠、修枝处理及清运工作。
乙方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按时、按质、按量地完成工作。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更改施工范围内的项点。并提交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1、 项目内容:北京北站危树处置项目
2、营业范围:申请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商、销售商或生产企业授权代理商;
3.资质要求:
( 1)申请人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注册资金须不少于 100 万元;
申请人是代理商的,须提供报价物资制造厂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同一生产企业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仅能委托一家代理商参加本项目的谈判申请,否则相关申请文件均被拒绝;代理商参加本项目申请的,请将生产企业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单独进行封装,随申请文件一同递交。
( 3)财务要求:申请人经营情况良好,须提供采购年度前三年 ,任一年度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或投标人出具的财务报表 (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
(4)生产资质 :申请人须具有符合投标物资生产资质要求的有效相关资质证书或文件。申请人为代理(经销)商时,其代理(经销)产品的生产企业须具有上述证书或文件。
(5)业绩要求: :申请人须具有近 1年内的业绩证明。
( 6)信用要求:
申请人未处于国铁集团公布限制投标的供应商名单中,未被国家铁路局、国铁集团、北京局集团公司纳入供应商 “黑名单”;
申请人未处于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投标人未处于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投标人未处于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4、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国铁集团公布的铁路物资供应商年度信用评价结果为C、D级的供应商。
四、谈判申请文件递交
谈判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4 年1 1 月2 2 日 ,地点为: 北京北站安全科
五、谈判时间和地点
本项目定于 2024 年1 1 月2 5 日上午9:3 0 开始谈判,谈判地点为 :北京北站会议室 届时谈判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和有关人员出席,凡在规定时间未能参加视为弃权。
特别提示:
申请人或供应商有以下任意一种情况的,将被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纳入失信供应商,期限为三年,纳入失信供应商的申请人及产品将被限制参加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北站的采购活动,并单方解除所有合同和协议。
( 1)申请人在谈判过程中提供虚假资料的;
( 2)供应商履约过程中提供虚假资质材料,供应假冒伪劣产品,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合同,自身或协助他人伪造虚假证明材料的;
( 3)要求供应商提供供应产品的溯源证据材料,证明供应产品最终来自该产品的生产企业,供应商应提供所有上游供应商包含生产企业出具的增值税发票,形成完整供应链。供应商不提供或提供资料不符合要求的;
六、项目人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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