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基础设施公司水稳、沥青项目联合公开招标采购公告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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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设施公司
沥青、水稳 招标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 ZTJG-SD-基础设施公司-2024-0004 )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为 基础设施公司 所需沥青、水稳 ,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招标条件, 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作为招标人组织进行公开招
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内容
2.1项目地址:包件一到包件四签订项目为天桥区丁太鲁项目,包件五签订项目为再生水制备一厂项目
2.2项目概况:包件一到包件四签订项目为天桥区丁太鲁项目,包件五签订项目为再生水制备一厂项目
2.3招标内容:
序号 物资、机械服务统称.名称 包件编号
1 沥青、水稳 SWLQ-01
2 沥青、水稳 SWLQ-02
3 沥青、水稳 SWLQ-03
4 沥青、水稳 SWLQ-04
5 沥青混凝土 LQ-01
2.4 付款方式:包件一到包件四付款方式:每月20日双方进行当月材料供应数量的对账核算,乙方于当月月底前向甲方提供与核算值等额的且
符合税法及甲方财务要求的增值税发票(含抵税联),甲方收到发票后,综合考虑在工程施工期间分批次共支付已完成产值的50%,工程实行分
段式验收,分段竣工验收结束后剩余工程款分批次三年内不计息付清。根据资金情况决定工程款的支付批次及比例。质量保证金支付不免除乙方对
交付标的物质量保证责任。
包件五付款方式:货款按月支付,每月20日双方进行当月材料供应数量的对账核算,乙方于当月月底前向甲方提供与核算值等额的且符合税
法及甲方财务要求的增值税发票(含抵税联),甲方收到发票后30日内付至上月双方核算金额的60%,供货全部结束并完成结算后且乙方向甲方
提供与结算值等额的合法发票后1年内付至结算值的80%,2年内付至结算值的95%,余款5%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60日内无息付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经国家工商、税务依法登记注册、具有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低于50万元
(2)最近两年内没有因骗取合同等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信用良好,不接受近一年内在政府、行业等公共网站或文件中有不良
记录的供应商投标、不接受被中国中铁有限公司及其分子公司列为不合格供方处于投标限制期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3)有完善的产品质量保证体系、管理制度、售后服务保证措施等
(4)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需提供至少1份 同类物资供货业绩证明,业绩金额不得低于50.00万元。
(5)投标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税务依法登记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有投标物资生产能力和供应经验的生产商、代理商、经销商。具有相
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具有相应投标产品供应能力和运输能力。
(6)投标人是否要求为一般纳税人:是
(7)其他要求: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与招标内容相关。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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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674146173206852172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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