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始县景阳镇老集镇游客接待中心至兴隆寺村村委会道路改扩建项目公告
建始县景阳镇老集镇游客接待中心至兴隆寺村村委会道路改扩建项目公告
发布日期:2024-11-19 16:30:32
发布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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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12-02 09: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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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监管地:建始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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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建始县景阳镇老集镇游客接待中心至兴隆寺村村委会道路改扩建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或供应商客户端。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12月02日09点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422822202406000362;
2、采购计划备案号: 422822-2024-00963
3、项目名称: 建始县景阳镇老集镇游客接待中心至兴隆寺村村委会道路改扩建项目
4、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 397.344167 (万元)
6、最高限价: 397.344167 (万元)
7、采购需求:
道路改扩建长4.106公里(起点位于老集镇游客接待中心,沿老路改扩建,止点位于兴隆寺村村委会,路线全长3.655公里。支线起于主线K2+189处,沿老路改扩建,路线全长0.451公里),主要工程量为挖土石方14807方;沥青混凝土路面17807平方米;挡土墙2678.3方;新建各类排水管、沟2475米;新建护栏988米,各类标志牌22块。
8、合同履行期限: 180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 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 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 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政策。同时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未提供《中小 企业声明函》的企业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 “信用中国”和“”中无不良记录、负面记录、受惩黑名单等;(2)供应商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技术、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不接受未报名的供应商参与磋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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