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冶工建分公司马鞍山博悦府EPC项目安装预埋工程(Ⅰ标段)
安徽
-马鞍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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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冶 工 建 分 公司 马鞍山博悦府EPC项目安装预埋工程(Ⅰ标段) 专业 分包招标公告
中国十七冶集团有限公司现对 工建 分公司 马鞍山博悦府EPC项目安装预埋工程(Ⅰ标段) 专业 分包进行公开招标。
一、招标编号: 201306-2024- GJ1119 - ZY -01G J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 马鞍山博悦府 EPC项目安装预埋工程(Ⅰ标段)
2. 招标范围及概况: 该项目由 1 2 栋小高层住宅(为 11层)、 2 栋 3 层配套, 1 栋 1层门卫室、2栋 2 层变电所或开闭所,共计 1 7 个单体组成,总建筑面积约为 9.6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 约 7.4万平方米 , 地下建筑面积 约 2.2万平方米(具体以最终规划部门审批的规划设计方案为准)。
招标 工作内容 : 标段划分: Ⅰ标段为博悦府EPC项目包含的3#、4#、5#、6#、11#、12#住宅楼、S3配套用房、S4配电房、S5门卫及所属地下车库(15轴区域沉降后浇带及伸缩后浇带以东区域)。
包含但不限于 博悦府 EPC项目安装预埋工程 ( Ⅰ标段)图纸范围内包含的给排水、强电、弱电埋管、防雷接地等全部预埋安装内容。(以施工任务划分单为准)
其他: 本工程执行新税法规定,投标人按9%增值税进行缴税,如在施工过程中税率发生变化、调整,投标人按最新相关文件执行。招标人有权调整投标人投标报价中税率部分价格。投标人遵循“先开票、后付款、不见票不付款”的原则。 投标 人向 招标 人申请付款前,应开具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且税款由 投标人 承担,如 投标 人不能提供符合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招标 人将不予付款, 投标 人承诺向 招标 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票面信息全部真实,并与本合同相一致。
3.工程建设地点: 马鞍山 市 博望区
4.工期要求:
1 )合同工期: 240 日历天
2 )本合同开工日期: / 年 / 月 / 日(具体以发包人或招标人要求为准)
5 .工程质量标准: 合格
6.其它要求:
工程安全施工要求: 无火灾、爆炸事故,无重大设备事故,无污染事故,无环境破坏事件,无人员伤亡事故。
工程文明施工要求: 满足发包人及招标人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资质要求:
专业分包 须 具备 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 及以上 资质 ;
2. 专业分包 项目 经理 须具备: 机电 专业 贰 级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网上查询 在投标单位注册, 具备 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B 证 。
3.项目管理机构:(1)必须配备项目施工负责人;(2) 必须配备项目技术负责人; ( 3)必须配备足额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4)必须配备质量员。 4 .其它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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