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供血物料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采供血物料(第二包)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采供血物料(第二包)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通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化市政府采购中心)网( ,下同)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12月12日 9:00 (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 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HYJS-2024-050-2
2.项目名称: 采供血物料(第二包)
3.预算金额:人民币 557660元
4 .采购需求:
5 . 合同履行期限 : 合同签订后 7日内完成供货 。
6 .本项目 不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合法有效的独立法人单位、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且在本次采购项目经营范围内,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的制造商或代理商;采购标的属于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的,允许该行业法人的分支机构参加响应;
3.2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3.3经营状况良好,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完整有效的企业财务审计报告(投标截止日为上半年的,提供本年上两个年度任一年度的上述材料;投标截止日为下半年的,提供上一个年度的上述材料)或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在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不能替代银行资信证明);
3.4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任一月份的缴税凭据或完税证明等扫描件;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凭证(扫描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3.5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任一月份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扫描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应提供相应凭证(扫描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
3.6应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招标活动;
3.7投标人需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的无行贿犯罪查询证明,企业、法定代表人存在行贿行为的,不得参与投标。
3.8其他要求:1)本项目不允许分包;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拒绝被政府列为取消投标资格期间内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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