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建水电十四局混凝土公司广东陆河抽水蓄能电站项目下水库砂石加工系统工程破碎机(锤)采购项目竞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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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竞价公告
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混凝土公司 (以下简 称“采 购人 ”)以竞价采购(公开询比价)方式采购 广东陆河抽水蓄能电站下水库砂石加工系统工程固定式破碎锤 一套 ,采购 计划使用 自有资金 用于本次竞价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一、项目概况、竞价范围
1、本工程为广东陆河抽水蓄能电站下水库砂石加工系统工程,该工程位于广东省汕尾市陆河县境内:采用下水库区地下洞室开挖料和下水库进出水口开挖料加工生产混凝土骨料,该砂石加工系统布置在下水库库盆内的台地内。砂石加工系统生产规模:设计处理能力600t/h,设计生产能力480t/h。
2、竞价范围:固定破碎锤1套。
3、采购规格、数量:详见下表。
序号 | 名称 | 主要技术参数及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
1 | 固定式破碎锤 | 详见技术文件 | 台 | 1 |
4、交货地点:广东陆河抽水蓄能电站下水库砂石加工系统工程项目经理部 施工指定地点,确切地点由使用人派工程代表现场指定。
5、质量要求:卖方保证货物在发货前经过 严格测试,质量、技术参数及性能均满 足合同要求的最终新产品,产品质量、规格和技术要求符合该产品行业、卖方企业标准及买方技术协议书要求。
6、付款:
6.1到货款
无预付款,卖方按合同约定交付全部合同数量后,买方在收到卖方提交的下列全部 单据并经审核无误后14日内,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格的 60%;
(1)卖方出具的交货清单正本一份;
(2)买方签署的收货清单正本一份;
(3)制造商出具的出厂质量合格证正本一份;
(4)合同价格100%金额的增值税发票正本一份。
6.2验收款
合同设备正常运转3个月且买方在收到卖方提交的买卖双方签署的 合同设备验收证 书或已生效的验收款支付函正本一份并经审核无误 后28日内,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格的 30%,剩余10%为质量保证金,在质保期(一年)满后30日内一次性无息退还。
7、交货时间:卖方收到买方发出书面订货通知起25日内全部交货完毕(或卖方提 供的更快交货时间)。
二、竞价响应人资格要求
响应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响应人为制造企业须是在中国境内注 册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的能力,应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认证证书。
2、响应人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提供样票。
3、响应人近3年(2021-2023)具有与本次竞价 产品技术能力相近 的销售业绩不少于3 份,单份合同金额不低于15万元,同时提供 合同扫描件(合同供货明细必须清晰可见)、对应发票、使用项目名称等相关证明资料。
4、竞价人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2021-202 3)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 冻结、破产状态。提供近三年(2021-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表,如公司成立年限不足 三年,则提供已有的年度财务审计报表。
5、不是中国电力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禁入承包商。
三、竞价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供VIP会员或询价会员查阅)附件下载
中国电建水电十四局混凝土公司广东陆河抽水蓄能电站项目下水库砂石加工系统工程破碎机(锤)采购项目竞价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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