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公司特许巩义项目部1号、2号机组净烟气CEMS系统升级改造直接采购直接采购公示
直接采购公示
一、采购单编号: P-DY-24-00002515
二、报价有效期: 2025-02-28
三、组织形式: 委托采购
四、采购单位: 大唐环境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特许经营分公司
五、采购代理单位:
六、采购标的名称: 环境公司特许巩义项目部1号、2号机组净烟气CEMS系统升级改造直接采购
七、拟采购物资、施工或服务的说明:
巩义项目部1、2号机组净烟气CEMS仪表采用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SCS-900烟气分析系统,测量方式为抽取方式采样。2024年06月国家生态环境部现场核查提出不满足《关于做好重点单位自动监控安装联网相关工作的通知》(环办执法函〔2021〕484号)中“低量程范围一般设置为相应污染物排放限值的1.5-2倍”要求。特申请对巩义项目部1、2号机组净烟气CEMS烟气在线系统升级改造,现有系统升级改造为SCS-900X烟气分析系统,以满足环办执法函〔2021〕484号文件要求。
八、采用直接采购的原因及说明:
巩义项目分公司1号、2号机组净烟气CEMS系统升级改造项目符合《中国大唐集团采购管理规定(大唐集团制(202427号)>第 24条如下: 第(二)条规定,需要进行直接采购。 “(一)需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 (二)需向原供应商采购,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 (三)有效供应商有且仅有1家; (四)为保障重点战略物资稳定供应,需签订长期协议定向采购。” 巩义项目部1、2号机组净烟气CEMS为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SCS-900烟气分析系统。本次改造将SCS-900烟气分析系统升级为SCS-900X烟气分析系统,本次改造的SCS-900X烟气分析系统与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施直接采购,特申请直接采购公示。
九、拟定供应商名称: 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拟定供应商地址: 北京北京北京市昌平区
十、公示期限: 2024-11-20至2024-11-27
十一、如对以上公示有异议,请与下表所列联系人进行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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