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州消防救援支队采购执勤车辆保险服务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昌吉州消防救援支队采购执勤车辆保险服务项目(二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02日 16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WB-2024-ZB-1033
项目名称:昌吉州消防救援支队采购执勤车辆保险服务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1.1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0.958106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全州共有执勤车辆147辆,保险服务内容:交强险、商业险(车损驾驶员座位险20万元,乘客座位险20万元,第三责任险 300万等);设立 24 小时全天候服务专线,在单位需要时,提供法律援助及咨询服务,承诺事故车辆维修所用的零部件均为原产厂家的产品,并保证车辆维修质量等。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所提供服务的制造商为小型、微型企业的,给予10%的价格扣除;
2)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有效的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批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3、 投标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4、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如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项目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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