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轨道交通四期14号线14GL-102标东纵路管廊围护结构工程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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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轨道交通四期共建管廊工程—14号线共建管廊工程14GL-102标项目东纵路管廊围护结构工程施工专业分包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
竞争性采购人已与 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业主)签订 深圳市轨道交通四期共建管廊工程—14号线共建管廊工程14GL-102标 (项目名称)施工承包合同(合同编号:STJS-SZ-14GL-SG002/2020),拟对该项目 东纵路管廊围护结构工程 进行专业分包,分包工程资金来源已落实。分包工程己具备竞争性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竞争性采购。
2.分包工程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概况:14号线综合管廊坪山段途经沙湖路、振环路、东纵路、体育中心路口、丹梓大道、吉康路、光祖北路、翠景路、聚龙路、沙田站。全长约为13.62km,共设13座综合井,5个简易井、7个盾构区间。横断面全线内径6.0m,外径6.7m,采用盾构法施工。
2.2 建设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坪山区。
2.3 采购内容:东纵路管廊段的工作井、明挖区间、与简易1#井连接处的围护结构工程,包括但不限于拆除桩承台、桩基础、灌注桩、抗拔桩、高压旋喷桩等为完成本项目所涉及的所有工作内容。
2.4 计划工期:合同工期为 140 天,开工日期以中标通知书下达时间为准
2.5 质量要求:合格,本分包工程质量标准双方约定为(按主合同标准),具体应执行的质量标准、规范文件按主合同。
3.报价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独立法人,具有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业绩要求:近五年内具有地基基础似项目业绩 1 项。
3.3 信誉要求:近3年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环境事故,无违法行为。信誉良好,在“信用中国”、“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平台”等网站上无不良行为记录。(报价人需将相关信用网站查询截图一并上传提交给竞争性采购人)。
3.4 项目经理资格: 本项目现场负责人及专职安全员应具有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项目经理须持有安全证、二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证、专职安全员须持有安全C证),报价人为单位在职人员。
3.5 注册要求:在平台注册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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