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五冶大河片区安置区综合能源站工程项目消防工程
大河片区安置区综合能源站工程项目消防工程资格预审公告
1、 项目概况与 采购 范围 :
1.1、项目名称:大河片区安置区综合能源站工程项目消防工程
1.2、建设地点:河北省雄安新区
1.3、采购范围:大河片区安置区综合能源站工程项目消防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施工范围内所有的消防火灾报警系统、防火门监控系统、消防电源监控系统、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室内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灭火器、室外消火栓系统等线路、管路敷设、调试、设施设备安装、售后服务等。完成消防检测等的验收及相关工作,并进行消防验收取得消防验收合格文件。从消防控制室到电梯机房五方通话等。
1.4、标段划分:1个标段
2、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具备: 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住建部门颁发的处于有效期内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含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②财务要求:近三年经社会中介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报表(新成立单位需提供近一年经社会中介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报表)。③信誉要求:在五冶内无不良记录(所负责五冶内分包项目无质量事故,无质量负面事件)④业绩要求:近三年有2个及以上类似业绩。⑤投标单位的项目管理人员必需是该单位在册员工(包括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员、质检员)应向采购人提供人员注册证书、岗位资格证书及身份证查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备案。同时提供劳动合同复印件、社保缴费凭证复印件、注册证书,保证人证合一,上述人员一经确定不得变更。
3、投标单位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年11月 20 日 1 7 : 00至2024年11月2 5 日 1 7 : 00于联系人处,按要求在平台上提交投标报名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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