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局集团公司郑州车辆段先进典型人物宣传文化阵地建设项目询价采购公告
河南
-郑州市
郑州局集团公司郑州车辆段对郑州车辆段 先进 典型人物宣传文化阵地建设项目进行询价,邀请符合条件的广告商、印刷厂参加报价。
一、项目简介
(一)项目名称:郑州车辆段 先进 典型人物宣传文化阵地建设项目 ( 项目编号 :XJ-DB2024-02 )
注: 中标公司要负责郑州车辆段 先进 典型人物宣传文化阵地建设项目的全部工作。郑州车辆段 先进 典型人物宣传文化阵地建设内容要与双方最终确定的设计样板一致,不得单方面出现差别,若由此产生额外费用,由中标公司自己承担。
二、资格条件及商务条款
(一)潜在投标人资格条件
1 . 投标人必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必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具备招标物资供应能力的生产厂家。
2.投标人信誉良好,参加铁路物资活动的投标人必须遵守《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印发<中国铁路总公司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铁总物资【2018】171号)规定,接受总公司信用评价管理;不存在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原铁路总公司)、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原郑州铁路局)信用评价、抽样检验、招投标或物资供应中等因不良行为被限制投标的情况。
(二)主要商务条款:
1.合同签订主体:郑州车辆段。
2.项目地点:郑州车辆段。
3.交付时间:下发询价结果通知书后,按双方签订合同规定时间为准。
4.付款方式:按照郑州车辆段 先进 典型人物宣传文化阵地建设项目费用据实结算。遵照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有关财务规定付款,不接受报价单中的预付款条件,结算时必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四、报价要求
1、凡有意参加且符合资质条件的投标人,请于2024年 11 月 20 日至 2024年 11 月 26日在平台上完成注册并进入主页电子招标采购系统点击招标(试)完成项目报名,并提交以下资质到郑州车辆段融媒体工作室:报价单原件(一次性不可变更的报价),企业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身份证明、 “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 系统有关本公司查询截图以及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声明及文件(均加盖单位公章),以特快专递形式或密封送达郑州车辆段融媒体工作室(段办公楼410房间)。提交时间以到达时间为准,逾期提交的报价将不被接受。 所有报价资料应按要求装订成 “ 报价文件 ” ,密封到一个文件袋里。文件信袋封条上应写明: ⑴ 询价单位。 ⑵ 询价项目名称。 ⑶ 项目编号及标段。 ⑷ 投标企业名称和地址。 ⑸ 注明 “ 开标时才能启封 ” 。 未进行密封处理的报价将不被接受。未按本须知密封、标记和投递的报价文件,招标人不对其后果负责。
2、供应商在《物资报价单》中报价时,须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注明以下承诺 “ 我方已仔细阅读本询价采购公告,承诺遵守本公告各项条款 ” ,未注明的报价将不被接受。
3、除非有特殊要求,我们不单独提供招标物资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象条件、公路设施等情况,报价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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