郯城县地表水环境监管能力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郯城县地表水环境监管能力建设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SDGP3702000143
项目名称: 郯城县地表水环境监管能力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 310.1 万元
最高限价: 310.1 万元
采购需求:
标的
标的名称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本包预算金额(单位:万元)
A
郯城县地表水环境监管能力建设项目 -A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要求;2、 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 ; 3 、 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义务,能在国内合法提供采购内容及其相应的服务,有履行合同的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拟供的货物及服务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标准、法规和产业及行业标准; 5、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履行合同的能力;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违规记录;7、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诚信入库和 CA 实名认证证书并进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在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注册;8、“信用中国”无失信记录及“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记录; 9、投标供应商不得存在控股关系、母子公司关系或供应商单位法人、负责人为同一人, 或者存在法人、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人事兼职管理关系;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11、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款 。
177.2
B
郯城县地表水环境监管能力建设项目 -B
132.9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 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具体节能政策、环保政策、中小企业政策、监狱企业政策、残疾人福利性企业政策等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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