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台县林业和草原局高台县林草湿荒一体化保护修复2024年度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高台县林业和草原局高台县林草湿荒一体化保护修复2024年度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JZC2024GK060
项目名称:高台县林草湿荒一体化保护修复2024年度项目
预算金额:3768.750000(万元)
最高限价:3348.54(万元)
采购需求:本项目主要内容为退化林修复1.46万亩;中幼林抚育0.49万亩;退化草原修复25.75万亩,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承认和履行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投标人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中“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查询”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查询名单;不处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投标人提供以上查询记录最终由资格审查小组对各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甄别。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项目部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安全负责人须具有专职安全员C证,拟派驻现场的人员须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该人员在该企业社会保险缴存证明)。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项目部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安全负责人须具有专职安全员C证,拟派驻现场的人员须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该人员在该企业社会保险缴存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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