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直购电交易(哈密供电段、哈密基础设施段新疆区段)业务外包采购公告(项目)
直购电交易(哈密供电段、哈密基础设施段新疆区段) 业务外包
公开 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公告
(项目编号: WTZB-TY2024- 340 )
一、采购条件
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哈密供电段 现就 直购电交易(哈密供电段、哈密基础设施段新疆区段)业务外包 采购项目 以 公开 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 。 本项目 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
二
、采购内容
及
报价人资格要求
包件标的名称、数量、规格、 资格要求 等内容如下
包件 2: 直购电交易(哈密供电段、哈密基础设施段新疆区段)业务外包
供货商资质要求:
1 、提供公司营业执照(彩色复印件)。
2 、提供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彩色复印件)。
3 、提供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彩色复印件)。
4 、投标售电公司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开展电力直接交易资格,提供《新疆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售电公司入市协议》复印件。
5 、投标人与其他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不能为同一人,不得存在控股、管理等关联关系。投标时提供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名单。
6 、投标售电公司无失信、违规、违法等行为,并提供法人及法定代表人在全国企业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是否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结果、提供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查询是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结果、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在近三年内法人及法定代表人是否有行贿类犯罪及及单位犯罪记录的结果。
7 、投标人须拥有发电企业背景,具备相应管理权限、有股权关系或隶属于同一集团等。投标企业需提供疆内火电企业、新能源企业电量交易保证证明,并加盖相关发电企业公章。
8 、投标售电公司注册资本金要求:投标公司实缴注册资本金 2 亿元及以上。提供由行政部门颁发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如营业执照无注册资本等信息的,还需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网页查询结果截屏)。
9 、投标售电公司履约保函或保险保函在有效期内,且缴纳金额不少于 5000 万元,须满足中标包件全部电量交易要求,投标公司需提供 2024 年向新疆电力交易中心出具的证明资料。
10 、交易电量要求,投标售电公司 2024 年在新疆电力交易中心累计交易电量不低于 50 亿度,需提供 2024 年代理新疆市场化用户电量不低于 50 亿千瓦时结算证明(以新疆电力交易中心平台售电公司合同电量查询栏内 2024 年 1-12 月电量合计数据为基准,提供截图)。
投标公司需自带数字证书及上网电脑,以备现场专家登陆新疆电力交易中心新一代电力交易平台( :20080/ )查验电量。
11 、投标售电公司在投标前,不得与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各单位在直购电方面仍存在未解决的纠纷。 12 、投标人不得为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业务外包质量信用评价未解除限制准入“黑名单”企业。 13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
、
谈判
文件获取
3 .1 凡有意参加报价者 必须通过平台 先网上报名 ,再 自行下载本 公告项目的 谈判文件。 谈判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 4 年 11 月 20 日 至 202 4 年 11 月 23 日 19 : 00 止。
3.2 未 在网上报名 者,报价无效。
3.3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200000.00 元(贰拾万元整),可用电汇支付,应当从各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出至 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 哈密 供电段 。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密铁路支行
银行账号: 6505 0167 8655 0000 0660
四
、报价文件递交
- 1 报价文件 需开标现场递交(不接受邮寄),参会人员须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到场开标 。报价 文 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4年 12 月 4 日 10 时 3 0 分(北京时间),地点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太原路 643号 5 楼 5 08室。
4.2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3 投标人如放弃该项目投标,请于开标前 5 个工作日将弃标函发送至项目联系人邮箱,未按要求发送弃标函无故不参加投标产生的后果自负。
五
、谈判时间和地点
本项目定于 202 4 年 12 月 4 日 1 0 时 3 0 分(北京时间) 开始谈判,谈判地点为 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太原路643号 5 楼 5 08室 。
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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