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嘉峪关市委宣传部2024年嘉峪关城市形象宣传推广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中共嘉峪关市委宣传部2024年嘉峪关城市形象宣传推广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YGZCDL2024079G
项目名称:2024年嘉峪关城市形象宣传推广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99.870000(万元)
最高限价:99.87(万元)
采购需求:为进一步提升嘉峪关城市影响力,对外擦亮“天下第一雄关”品牌,借助传统主流媒体宣传,依托新媒体、新渠道、新形式广泛传播,线上线下结合展示嘉峪关特色、传播嘉峪关声音、讲好嘉峪关故事,特计划实施该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附件1.采购内容及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具体约定最终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营业执照: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2)财务状况:投标人提供2023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扫描件,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原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3)纳税证明:提供2024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扫描件加盖鲜章。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依法免税的证明材料。(4)社保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任意一个月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凭据。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5)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彩色扫描件)。(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彩色扫描件)(7)信用记录: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列入名单的将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由采购人在开标当日根据以上要求对各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有以上行为的视为无效投标。(供应商可以在其资格证明文件中提供信用记录的查询结果)(8)中小企业证明材料: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固在评审中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评标中遇到的其他问题,由评标委员会集体研究处理。(9)嘉峪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注:以上资格审查资料中2-5项内容,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提供《嘉峪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见招标文件),无需再提交上述证明材料。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函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布中标(成交)公告时,应将供应商信用承诺函一并公开。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固在评审中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评标中遇到的其他问题,由评标委员会集体研究处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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