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丰县尼雅镇兰帕村生态环境整治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民丰县尼雅镇兰帕村生态环境整治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政采云平台线上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11月25日 16:0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CG2024-JMS003
项目名称: 民丰县尼雅镇兰帕村生态环境整治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元): 3967300
最高限价(元): 3959001.75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3967300
单位:
批
简要规格描述:
园路铺装工程20402.07m²,包含步道石铺装10079.54m²、硅PU铺装477.21m²、木铺装2966.96 m²、沥青铺装3763.04 m²、火烧石铺装2396.77 m²、彩色透水混凝土718.55 m²、路沿石长度3800m。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 标项 1,45天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标项1: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小微企业采购。即:提供的货物或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___。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投标企业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三级以上,具有1项类似业绩(业绩证明:提供2021年11月至今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报告或合同工程完工证书)区外进疆施工企业还应提交《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报送册》,已在新疆jiansheyun上信息登记(原件或电子证照)。项目负责人需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以上,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提供无在建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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