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福州、厦门供电段2025年福建境内铁路(国铁)电力市场化购电采购项目(二次)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江西
-南昌市
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福州、厦门供电段 2025 年福建境内铁路(国铁)电力市场化购电采购项目 ( 二次 ) 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 xmgddzb-2024-014 )
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福州、厦门供电段 2025 年福建境内铁路(国铁)电力市场化购电采购项目 ( 二次 ) 采购人为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厦门供电段),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对铁路(国铁)电力市场化购电招标采购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2 .采购 范围及相关要求
福建境内铁路(国铁)电力市场化购电 1 项。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供应商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3.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三证合一无税务登记书),营业范围包含售电相关业务的售电公司。
3.1.2 不接受联合体类报价;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的不同企业,或有关联性质的企业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投标;
3.1.3 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 20000 万元(或等值外币),年售电量不设上限的售电公司。
3.1.4 企业具备福建省电力市场化购电交易资格(拥有合法售电经营资格,需提供福建省电力交易中心注册生效的售电资质企业公示名单)。
3.1.5 售电公司在福建电力交易中心公示的售电量限额(亿千瓦时)应为不限。 2024 年度挂牌交易购电侧市场主体电量限额不得低于 50 亿 / 千瓦时。(提供 (福建电力交易中心) 相关截图或由福建电力交易中心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 并加盖公章)。
3.1.6 供应商(售电公司) 2024 年 1 至 9 月份批发市场购电平均单价必须低于市场购电平均单价。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
3.1.7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交易的能力。
3.1.8 参加本次投标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1.9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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