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第二人民医院阳湖院区雨污水管道疏通及修复项目采购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JSZC-320400-YTZB-C2024-0087
项目名称: 常州市第二人民医院阳湖院区雨污水管道疏通及修复项目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10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人民币99.489108万元,供应商的报价不得低于工程成本且不得高于项目最高限价(控制价),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任一分部分项工程响应单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控制价)相对应分部分项工程单价,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
本项目 为常州市第二人民医院阳湖院区雨污水管道疏通及修复项目 。常州第二人民医院阳湖院区范围内雨污水管道修复,包括雨污水管道修复施工图设计(含部分管道精细化排查);气囊封堵、临时导排雨污水、雨污水管线疏通、检测,雨污水混流排查;污泥(有害垃圾)清理、转运、处置; QV或CCTV视频检测、视频判读、报告制作;非开挖修复技术,包括局部树脂固化、短管置换(裂管法)、CIPP整体反转紫外光固化、热水固化等;开挖修复,新建雨污水井或管线、更换局部损坏的管段,沥青路面恢复、铺装路面恢复等;绿化移植及恢复等工作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90天内完成。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无。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 无 。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本项目是否接受分支机构参与响应:□是 ■否;
2.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A.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B.项目负责人要求:必须为供应商的正式员工,需提供社会保险缴纳证明(2024年8月~2024年10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或社保部门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市政公用工程贰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证书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
C.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在其他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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